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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莫名“被办卡” 律师称银行涉嫌违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作者:法制周报 雷鸿涛
消费者质疑办卡审核不严 银行已为其消除不良征信记录


 

市民莫名“被办卡” “李鬼”原是老熟人


  永州市民程先生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多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目前已经欠款3828元。仔细查询后程先生发现,冒用他身份证信息的是他的一个“老熟人”。“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怎么也可以办信用卡?招商银行难道不审核吗?”程先生有些纳闷。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陈亚琨律师指出,银行已经涉嫌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市民“被欠款”3000余元


  前不久,程先生准备在永州买一套房子。可当他在银行按揭时遇到了麻烦。“银行说我的个人信用记录出了问题,我当时也很纳闷。”

  在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后,程先生才知道自己名下多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

  在程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版)》上,记者看到,这张招商银行信用卡的开户日期是2005年12月26日,当前逾期总额为3828元,账户状态为“呆账”。

  程先生告诉记者,除了名字、身份证号,冒用者在申请信用卡时用的电话、居住地址、学生证复印件等其他信息都不是他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程先生在这些信息中发现了蛛丝马迹。“冒用者留的电子邮箱的前缀名,是我一个老熟人桑某的名字拼音。”

  程先生这才回忆起,2005年他在长沙河西一所大学上学时,桑某经常找他玩。“我们初中就认识了,他当时在长沙河西另一所大学读书。”程先生说,他肯定自己没有委托桑某为他办理信用卡。程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什么时候被桑某拿走了,他自己也弄不明白。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信用卡部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程先生的身份证信息确实是被桑某冒用办了信用卡。

  在程先生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别人拿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怎么也可以办理信用卡?招商银行在审核时是怎么把关的?

 

银行称无法查明


 

市民因何“被办卡”


  5月25日,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信用卡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程先生。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只负责把客户反映的情况向银行总部上报,“银行总部有专门的部门会处理。”至于处理的时间则是“尽快”。

  5月30日,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接到程先生的投诉后,招商银行非常重视。5月27日,招商银行为程先生消除了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不良征信记录。

  至于程先生质疑的审核不严的问题,该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每一位员工在接待每一位客户时,规章制度是铁制度。我们招商银行肯定是执行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为什么冒用者还是通过了银行的审核呢?该负责人答复道:“他们两个的相貌有可能一样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对此说法,程先生深感滑稽:“我和桑某相貌不一样,完全是两个人。”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信用卡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事情发生在2005年,银行没有办法查明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程先生个人信息被冒用办卡。

 

律师称冒用身份证办卡者涉嫌欺诈


  针对程先生的遭遇,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陈亚琨律师指出,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在受理个人信用卡申办业务时,商业银行有充分核实申请人有效身份的谨慎义务。

  本案例中,招商银行在非程先生本人提出办卡申请时,因审核不严从而导致程先生被他人冒名顶替,则涉嫌违背了以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与他人共同侵犯程先生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因他人冒用自己名义而产生的恶意欠款,因欠款者实际并非本人,程先生则不负有还款的法律义务。同时,对于因银行审核不严的重大业务过失而导致程先生产生的信用不良记录和其他损失,招商银行有义务为程先生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为维护己身合法权益,如交涉未果,程先生可依法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要求处理,亦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争议。

  陈亚琨律师认为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信用卡,则冒用者涉嫌欺诈。冒用者除了要偿还恶意欠款外,如果后果严重,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陈亚琨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从而有效避免“被”信用卡。